编号:180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佛工商处字〔2018〕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家家喜来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0684000048251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林伟昌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告
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刻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403.2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