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70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佛工商处字〔2017〕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姓名(名称)
注册号
单位
名称
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0600000002935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陈志华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5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