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www.365838.com”门户网站(http://www.glssdz.com)和佛山市政府网(http://www.fosh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邮政编码:528000,联系电话:0757-83351581,电子邮箱:fsgsj@foshan.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以推动阳光行政和建设服务型工商为抓手,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拓展方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增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局确定了一名局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工作指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明确到岗,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升级佛山工商门户网站——“佛山红盾信息网”,完善网上服务大厅功能,实现全市企业、个体户登记资料及业务受理情况全天候查询。二是加强佛山工商官方微博、微信管理,主动通过政务微博(新浪、腾讯、人民网三个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开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信息。三是借助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关于我局的政务动态、部门文件,并建立快捷链接,方便群众访问我局政务外网。四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类主流媒介主动公开各类工商政务信息情况。同时,安排专人每天查阅对外工作邮箱和网络发言人平台,及时处理投诉、咨询信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313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32条,其中组织机构类的信息8条,部门文件8条,行政执法文件13条,工作动态93条,财政预决算3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条,人事、规划等各类信息6条;通过官方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69条(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9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120篇。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是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glssdz.com/;二是佛山市12315网站:http://www.glssdz.com/tsjb/;三是佛山市政府网:www.foshan.gov.cn;四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政务微博:@佛山市工商局(腾讯微博)、@佛山市工商局(新浪微博)、@佛山市工商局(人民网微博);五是官方微信公众号:佛山工商;六是佛山电视台、佛山电台、《佛山日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珠江时报》等省内主流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受理企业档案、企业登记信息查询 16358人次、27695户,全部依法按时办理答复。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2016年负责办理的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21件,其中主办(单独承办)3件,全部及时回复,并依法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公众公开。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收费标准,依法收取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收费13.23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力度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现有公开渠道和载体与当前移动信息时代未完全匹配等。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企业和群众的信息需求,结合商事登记改革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及时从职能出发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与辐射力。二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程度。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契机,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让群众少跑路,信息多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