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商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的公告
为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者提供的缺陷商品的发现及认定职能,规范流通领域缺陷商品的认定工作,加强对商品的安全监管,我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流通领域缺陷商品认定及处置的工作规范》(粤工商消字〔2016〕143号)的有关规定,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募的方式组建了缺陷商品认定专家组,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对空调器等65种商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集中评估,对2017年3月认定并公布的第一批28种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606项质量安全项目进行了修订,共修订及新认定了912项质量项目属于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项目,现予以公布。
附件: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商品质量安全标准目录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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