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联络员现场备案操作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联络员现场备案操作指南
二、设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
三、申请条件:
1.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申请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
2.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上完成联络员自行备案或变更。
四、办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工商联络员信息备案表》(见附件)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均需要盖公章,《工商联络员信息备案表》还需法定代表人签名。
五、办理地点: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管科。禅城区汾江路219号304室。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2:00到5:30
七、联系电话:83383717
八、办理流程:
1.企业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2.工商部门现场办理
附:办事流程图